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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系

陈炯副教授设计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通过实施

陈炯副教授设计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通过实施  

我院设计系陈炯副教授设计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方案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即将在全国推广实施,计划两年内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的安装工作。

目前,全国基层法院在乡镇和街道下设的人民法庭近一万个,由于历史原因,人民法庭外观标识不规范,形象特点各异。为了方便群众远距离识别,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的标准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5月正式启动了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的设计工作。 陈炯老师承接了这项工作任务。在走访调研大量的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的基础之上,进行方案设计、讨论等工作,于2011年底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推广实施。

设计着重体现便民亲民,力求做到外观庄重,标识明显,以达到“见标识即知人民法庭”的效果。统一标识内容主要包括门楣、名称标牌、路口标识牌。

 

 

方案推广前广东省某法庭试点样本

 

 

陈炯副教授在设计作品样本前

 

 

设计系供稿